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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 |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社報道,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昨日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聶樹斌已經在21年前被執行死刑,據悉,該案後續的國家賠償、司法救助、追責等工作將依法啟動。 1994年,被告人聶樹斌被認定姦殺河北石家莊康姓女子,在1995年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雖然他提出上訴,仍在當年被執行死刑。事隔10年後的2005年,其他案件的被告人王書金自認是這起案件真兇,聶樹斌的家人開始申訴,2014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查案件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重審,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提審此案。 原審證據不足應改判無罪 最...... [詳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