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24] 新疆礦產開發規劃制定
【本報訊】在本月定稿的新疆未來十五年礦產資源開發規劃中,新疆確定了九個重點區域,吸引外商進行風險勘探開發。這些礦區分佈於塔里木盆地、准噶爾盆地、吐魯番盆地、哈密盆地、伊犁盆地、南天山、阿爾泰山、阿爾金山和西崑崙山。為了鼓勵外商前來投資,新疆正在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制定一些優惠政策,不久將出台外商投資勘查開採礦產資源的條例。
今後十五年,新疆擬在上述地區發現五十處大型礦床,計劃新增黃金探明儲量二百噸、銅礦探明儲量五百萬噸、鉀鹽探明儲量一億噸,形成兩個國家級的礦產資源開發基地。
國土資源部向新疆承諾,「十五」期間每年投入六千萬元,以逐步查清新疆礦產資源的「家底」。財政部也於近日行文表示,為了進一步支持新疆的地質勘查工作,將在「十五」期間安排專項資金二億元,用於一些基礎性、公益性和戰略性地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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