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29] 環諮會推薦建築評估法
【本報訊】昨日環境諮詢委員會舉行會議,他們十分贊同一組織提出的「香港建築環境評估法」,更希望將此推廣及於政府建築物。屆時,市民可根據這評估制度,選擇購買優質素的樓宇。
據該委員會代表林建枝表示,「香港建築環境評估法」是由環境技術中心統籌的項目,希望藉提供指引給發展商、承建商和建築師等,考慮各項因素去設計合乎環境標準的建築物。
林建枝補充說,這評估制度是承建商自願性質參加更設有證書評定分數等級。如承建商對某次評分不滿意,可下次再將設計的建築物,交予環境技術中心評審,以求取得優良等級,作為宣傳賣點。
林建枝續稱,評估內容多樣化,如建築材料、能源利用和建築廢物處理等,都是項目之一。而評審標準是由多個單位合作釐訂,如香港理工大學、地產建設商會和房屋協會等,並以環境技術中心為主要統籌組織。
他又說,現已有三十二座不同類型的樓宇參加這評估計劃,希望日後政府的建築物能作出同樣評審。
另外,環境諮詢委員會贊同政府提出的兩項建議,包括在香港水域建設漁業保護區,以及在保護區中實施發牌制度,控制捕魚活動。他們更鼓勵漁農自然護理處繼續與業界洽商,希望有關政策能順利實施。
此外,環境諮詢委員會贊同漁農自然護理處提出的建議,以求持續珊瑚魚的供應。他們又鼓勵政府能與業界討論,能望確保漁業資源不會被破壞。
再者,環境諮詢委員會對「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提出一些意見,希望污水處理能有彈性,可加強設施或用量儲備,以滿足香港市民為依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