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31] 長和:投資仍首選香港
【本報訊】長江及和黃集團發言人就傳媒問及「聯名廣告」事宜作出回應,表示集團主席李嘉誠先生絕對尊重言論自由,任何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
發言人的回應指出,該廣告內容提及集團考慮將資金調離香港一事,完全與事實不符,我們想藉此機會重申以下幾點:
一、長和集團是以香港為基地的企業。過去,我們以香港為家,在最困難的環境中仍堅決不移;今後仍然會以此地為家,循著主席所訂下的大方向而行,現有在香港的業務,我們會將之繼續發揚光大。上周和黃亦宣布了兩項電訊投資計劃,涉及港幣以百億元計。香港仍然是我們投資的首選,對我們主席及集團來說,香港不只是一個做生意的地方,是細水長流的感情,堅定不移的承諾。二、在集團考慮新投資時,有感過往遇到不少困難,正如我們的主席在上星期記者會之感嘆:我們有力有心,想做對香港有利的事,做一些香港從來沒有的新項目,對工業、經濟有莫大裨益,又可創造就業機會,但提出時,往往受到沒有建設性的抨擊,引致種種障礙,使該等計劃未能實現,實屬可惜。三、雖然過去有些項目被迫放棄,但如有適當投資機會,我們仍會積極研究在香港拓展新項目。除業務之外,集團主席在過去、現在及將來仍不斷付出時間及心血,致力推動教育、醫療、老人福利及其他有利於香港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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