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13] 煲蠟意外七宗六傷 男童煲蠟灼傷腿腳 放大圖片
男童煲蠟受傷送院。
【本報訊】一名十一歲男童,昨晚在大角咀樂群街公園內玩煲蠟,期間,同伴打翻盛載蠟水的鐵盒,男童走避不及,被熾熱蠟水濺傷,警員接報到場,將受輕傷男童送院。
樂極生悲受傷男童鄭×良(十一歲),膝部、小腿及雙腳被蠟水灼傷,經治療後已無恙出院。
據男童的父親表示,良仔與家人吃完晚飯後,向家人聲稱相約幾名同學到樂群街公園玩燈籠,臨離家前家人曾叮囑要小心及不要煲蠟,良仔答應後便離家外出。
事發昨晚十時十五分,當時公園內佈滿玩蠟燭的小童,而良仔與幾名同伴在公園一條石屎礐上煲蠟,熾熱蠟水由一個鐵盒盛載,期間,一名友人疑不慎將鐵盒打翻,各人爭相走避,而良仔走避不及,雙腳被蠟水濺傷,途人見狀致電報警。
另外,警方昨晚除了接獲一宗樂群街煲蠟意外,在港九亦接獲六宗玩煲蠟或燈籠燒傷的意外,有五男一女童送院,年齡由九至十四歲,現時仍有一名九歲女童留醫,情況穩定,其餘敷藥後已全部出院。
由昨日早上八時至晚上十一時止,因燃點燈籠或燃燒熔蠟引致受傷而往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個案為七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