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0年9月1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0-09-15] 商人涉販毒 提堂不認罪

 【本報訊】商人「大佬東」涉嫌偕妻三年內在元朗錦田串謀其他人士販毒,為廉署搗破,將其拘控,昨日解高院提堂,被告否認三項串謀販毒罪名,昨日聆訊未畢,今日繼續。

 被告男子游向東,三十二歲,報稱商人,被控三項串謀販毒罪名:(一)在九三年六月一日至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與妻子陳遠婷串謀販賣海洛英,(二)九三年六月十日至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串謀其他人士販賣海洛英,(三)九七年一月一日至九七年九月三十日串謀其他人士販賣海洛英。

 主控官指出,被告首及第三項罪是串謀供應海洛英毒品,另一項是協助教唆串謀販毒。被告同其妻子涉嫌將海洛英毒品,分拆給同案串謀者,他們將海洛英放入飲管內,在元朗錦田出售給道友,每枝八十五元,被告分銷價每枝六十五元,拆家每隔一兩日就向被告取一百枝飲管出售。被告花名叫「大佬東」,妻子叫事頭婆或亞嫂,控方有兩名污點證人,將出庭頂證被告,首名污點證人林潮清,三十一歲,他認識被告,九三年失業,返回元朗錦田,遇見被告,被告叫他幫手賣毒品,被告家中無毒品,如果有人要貨,被告就致電給他,叫他前往一輛私家車司機位下收取毒品,交給拆家。在九七年元朗錦田因道友減少,他就收手。他由被告介紹下,認識一名警長叫華仔,華仔向被告通風報訊。去年四月,他被廉署人員拘捕,翌日他即時在書面證供內指有警方人員收賄包庇毒犯。另一污點證人曾志早,二十六歲,他因輸波及輸馬欠債纍纍,他在九三年期間替被告用私家車收取毒品及出售毒品給道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