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18] 屯門發生烏龍棄兒案
【本報訊】屯門楊小坑公園昨晨發生烏龍棄兒案,一對兩至三歲的男女童,昨晨被晨運客發現遺棄在上址公園。警方事後聯絡到兩童母親,證實兩童在凌晨時分走失,由於她以為要四十八小時才可報案,因此一直自行尋找;而兩名小童經送院診治後,已無大礙。
昨早六時三十五分,有晨運客發現兩名小童在屯門楊小坑錦簇公園遊蕩,以為有狠心父母棄兒,於是致電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兩名小童只有兩至三歲,但找不到兩人的親人。為慎重起見,將兩人送往醫院診治,醫護人員將一些餅乾及糖果給兩小孩吃,他們表現得十分開心;經診治後發現,兩名小童有少陬蛢D,警員代為取藥後,將兩人帶返青山警署。
事後,警方聯絡到男童的母親,當時她與另一名女子往警署,證實男童身份;據男童母親表示,男女童分別姓黃(兩歲)及姓岑(三歲),兩人是親戚關係;昨日凌晨零時,她帶著男女童往屯門楊小坑錦簇公園約見一名女性朋友,當她們抵達後,讓兩名男女童自行在公園遊玩,直至凌晨一時三十分,黃母發現男女童失去蹤影,大驚之下聯同女朋友在公園內尋找。由於黃母以為要四十八小時才可報失,因此沒有報警,通宵在公園附近尋找,直至警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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