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20] 兩搬運公司經營不當被點名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開點名本港兩間搬運公司以不當經營手法,令消費者蒙受損失。兩間搬運公司分別是「東亞遷運」和「東亞環球有限公司」。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小組主席沈吳斐娟表示,消費者應在單據上列明搬運日期和時間,不可單靠與搬運公司之間的口頭協議,以免損失。而消委會接獲有關海外搬運的投訴,今年首八個月已達廿四宗,較去年全年只有六宗多出十八宗。
為了令消費者提高警覺,避免有更多消費者受影響,消委會公開點名的「東亞遷運」公司,該公司地址在新界上水上水中心地下一○○三室;而「東亞環球有限公司」的地址在新界粉嶺樂業路八號豐樂工貿中心三樓三室。
由去年九月開始,消委會共接獲廿六宗有關這兩間公司的投訴,涉及港幣三十三萬元運費及保險費。而它們都在廣告上聲稱為本地和海外提供到戶搬運服務。
投訴人主要是居港的外地人士,指該兩間公司沒有依時將托運的貨物,運往他們的原居地,又或有部分物件在運送過程中損毀和遺失。
經調查後,消委會相信,有關的公司涉嫌沒有付款予船運公司,或海外的搬運公司夥伴,令托運人的貨物被扣當地。
其中一個個案是一名英國人,將一輛汽車運返英國,但由於東亞環球有限公司與船務公司有財務糾紛,結果所運托的汽車被扣押八個月。另一投訴人稱,搬運公司職員口頭承諾投訴人,會依期運送貨品到達目的地,但投訴人卻未能依時出貨,後來才獲悉搬運公司要在一個貨櫃裝滿時才會將貨物運出。
消委會曾向該兩公司發出警告信,但它們沒有採取行動去解決以上投訴個案,或作出賠償。消委會亦已將其中十宗有可能涉及刑事罪行的失竊投訴,轉介給警方調查。
今年首八個月,消委會接獲有關海外搬運投訴高達廿四宗,但本地搬運的投訴數字則變動不大,平均維持在三十宗左右。據沈吳斐娟解釋,因外地人士多從網上或報紙廣告取得搬運公司資料,而本地人多由朋友或親戚介紹服務質素較好的公司,所以海外搬運投訴增幅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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