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20] 東頭平房區清拆和平解決
【本報訊】房署暫緩清拆東頭平房區,並且同意居民的要求,先安置後清拆。至於上貌奐~賠償問題,則暫時擱置。不過,房屋署重申不會有額外賠償。
有七十名拒絕搬走的東頭平房區居民昨早在區內抗議,阻止房署清拆行動,要求就上貌奐~作出賠償。五名候任立法會議員到場聲援。居民代表與房署開會後,房署同意延遲清拆,承諾預留黃大仙上�L高層單位予居民,預計十月份可以安置,但賠償問題則暫時擱置,留待新一屆立法會會期,由議員再為他們爭取。房署發言人表示,不會有額外賠償。他說,一年多以來,房署各級官員去信居民指若他們堅持爭取,他們可以保留權利,但房署已很清楚表明,在政府立場,不會有任何額外賠償。
政府重申不會額外賠償
居民李先生表示,政府以官地物業,居民沒有業權為由,不肯賠償並不合理。他表示,房屋是他們在幾十年前購下的,上貌奐~是居民拿真金白銀去買的,沒有理由沒有賠償的,這是很不公平的。
房署昨日下午會為剩下的三十八戶村民登記,並會封閉六十三間居民已遷出的空置單位。
房署收回79間空置單位
而房屋委員會則表示,東頭平房區的清拆行動昨天順利展開,房屋署共收回七十九間空置的平房單位。
房署發言人表示,收回的單位已用木板封閉,而登記工作正繼續進行。發言人說:「三十八個較早前仍未向房署登記的住戶,現已願意接受登記。而他們要求編配的黃大仙上�L高座,預計將於今年十月落成。」
黃大仙上�L十月落成
他說:「為免對東頭平房區用地興建公營房屋的計劃造成進一步延誤,居民須於入伙後四星期內,遷出現居平房區單位。」發言人重申,不會向平房區居民作出賠償,因為他們並不擁有土地的業權,居民向房屋委員會繳交平房居住野i證費,只表示他們有權在政府土地上自費搭建上說C持證人收到房委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便須在三個月內遷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