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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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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9-28] 迎入世粵港支票聯合結算

 【本報記者譚丹慧廣州二十七日電】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李東榮今天在此間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即將於十月一日起正式開通的粵港港幣支票聯合結算業務,將變兩地間的跨境結算為同城結算,從而大大縮短了資金的在途時間,提高企業的資金抵用率,促進粵港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同時也為商業銀行平等競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迎接中國加入WTO的挑戰。

 李東榮介紹,粵港港幣支票聯合結算業務是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由廣東省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共同商定的八個合作課題之一,而且也是其中有實質性進展、效果最好的一個。粵港港幣支付聯合結算具有以下五個特徵:

 一是支票交換與資金清算的集中統一性。具體做法是將原來各外匯指定銀行分散寄送香港各付款銀行的港幣支票先交廣州市銀行電子結算中心,再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指定的香港代理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香港金城銀行),變分散寄送為統一送達,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負責資金的集中清算。二是資金到賬時間的相對固定性。粵港港幣支票聯合結算資金到賬時間一般為二天,即開戶銀行提出港幣支票交換的第二個工作日為銀行給客戶進賬時間,也就是銀行只要在當天規定的票據交換時間將客戶托收的票據提交廣州市電子結算中心,第二天銀行在確定無退票後即可給客戶辦理進賬,第三天銀行營業開始時客戶就可以使用進賬資金。這種聯合結算的資金到賬時間較原來各家銀行的做法普遍提前了一至二天時間。三是聯合結算範圍的廣泛性。該結算業務在廣東省全範圍內全面開展,較之深圳深港港幣支票聯合結算更具有廣泛性,滿足了廣州周邊地區乃至全省各地的業務需求。四是結算手段相同性。該結算業務開通之後,客戶(廣東省轄內的機構或個人)仍然按照過去的做法在銀行營業時間內將香港簽發的港幣支票送到開戶行,開戶行受理客戶港幣支票托收。五是結算支票的限定性。目前參與結算的支票只限於港幣支票,且僅限於香港出票並以香港銀行為付款人,粵港的機構或個人為收款人的港幣支票結算。

 據介紹,從目前支票托收業務情況來看,粵港兩地資金結算大多數使用港幣進行結算,約佔支票托收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其托收結算日均量為六百多筆,資金量達五千多萬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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