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10] 警元朗檢成噸煙花爆竹 放大圖片
警方「穿山甲」警員尋獲大批爆竹煙花。
【本報訊】隨著重陽節來臨及新年將近,元朗警區加強巡查區內煙花爆竹販賣。於昨日一次例行巡邏時,數名探員於東頭村的一處空地上發現兩個可疑貨櫃,其後進行檢查並發現櫃內藏有二三十款共一公噸重的煙花,總值達二十多萬港元,事件中並沒有疑犯被拘捕。
內地走私到港
元朗分區鄉村巡邏隊陳金華表示,隨著重陽節來臨及新年等節日將近,元朗一些鄉民可能會從內地以水路走私一些煙花等爆炸品到港販賣,所以必須加強巡查。昨日派出一隊七人鄉村巡邏隊由早上八時半至十一時的例行巡邏時,於新元朗東頭村後面一處空地上發現兩個三點三噸的貨櫃車斗,當時並沒有貨櫃車頭,遂引起警員的懷疑。
警方加強巡邏
陳金華表示,警員上前進行檢查,發覺兩個貨櫃內藏有一公噸,二至三十款的煙花,當中包括常見的砂砲、爆竹、鑽地龍、穿雲箭及排子炮,其中以排子炮威力最強大,該批煙花總值二十多萬港元。
曝曬易生火災
陳金華強調,由於現時天氣非常乾燥,該兩個貨櫃也在空地曝曬著,而且非常接近民居,最近的只有六至七呎。事件中沒有任何人被拘捕,警方相信該批煙花是村民用以販賣給區內市民用。
警方發言人警告,根據危險物品(一般)規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煙花及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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