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10] 三人狼涉殘酷虐殺女子
【本報訊】三名男子涉嫌與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三十一號樓上單位一名二十三歲女子死後被殘酷斬頭碎屍案件有關,昨日解高院提訊,三名被告否認謀殺罪,法庭選出七名男性陪審團協同聆訊,昨聆訊未畢,今日有關人等到現場視察。
被告男子(一)陳文樂,三十三歲,(二)梁勝祖,二十六歲,(三)梁偉倫,三十歲,同被控:(一)在去年三月十七日至四月中謀殺女子樊敏儀(二十三歲),(二)非法禁錮死者,首及第三被告認罪,次被告否認控罪,(三)非法處理屍首三名被告則認罪。
主控官指出:去年三月十七日,首被告著令次及第三被告將死者捉回上址,她在禁錮期間,先後被三名被告拳打腳踢,次被告燒溶一些膠滴落死者受傷腳部及逼她飲一杯有油、豉油及辣椒油的雞尾酒,她飲不下,就將酒倒落她的傷口。死者死後,被告三人分工合作,將屍體先放血後肢解,用刀割開內臟,用鋸鋸開骨骼,將頭顱放入一個桶內烹煮後放入一個公仔內,旁邊有一隻牙。其餘部分棄置區內垃圾箱。殘骸已被運往堆填區堆埋。本案由揭發時警方在上址只找到頭顱及一袋心、肝、肺。法醫官不能確實死者死因。案中第三被告事後逃離本港返回內地,本年三月,在內地落網,解返本港受審,首及次被告在案發後五月分別被拘捕。
次被告向警方指出,是首被告鋸死者頭顱,第三被告指首被告是和勝和黑社會成員。一名十五歲少女將獲特赦出庭指控三名被告,她是問題少女,經常離家出走,她認識第三被告,第三被告帶她前往上址居住,她亦認識首、次被告,她目睹次及第三被告捉死者返回上址,當時死者很驚,又害怕三名被告,她目睹三名被告毆打死者,並見到三名被告戴上手套準備肢解屍體,被告等又話烹煮一些屍體給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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