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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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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16] 和諧公屋戶拒負改裝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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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田村住戶李先生認為喉管防火補救工程應由房署負責。

 【本報訊】房署上月中公佈的「和諧式公屋安裝鋁窗指引」將影響全港一百三十三座同類公屋數萬戶居民。房署以防火為由要求於露台安裝鋁窗的住戶,需聘認可防火工程承建商在穿越露台的污水膠喉做防火帶、防火英坭等補救措施,否則有可能面對被中止租約的懲罰。最早接獲指引的藍田平田、廣田村居民認為,有關問題源自公屋設計錯誤,補救工程及費用應由房署承擔。

 房署於上月二十一日向藍田平田、廣田村於露台安裝鋁窗的早期和諧式公屋住戶發信,指出將露台密封,萬一發生火警,露台內污水渠難耐高溫,烘穿後,可能產生類似嘉利大廈火警的「煙囪效應」,煙火順渠蔓延大廈各層。信件籲請有關住戶聘請認可防火工程承辦商,在污水渠底部敷設防火帶和防火英坭,該防火帶受熱收縮,自動切斷喉管,使煙火不致延伸。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區議員柯創盛在房署上述指引發出後,收到很多居民投訴,指有關問題源自房署設計失誤,將一、兩條大污水渠在單位露台內穿行。而早期該類和諧式公屋露台,只以透風鐵欄柵圍住;一方面難以抵擋風雨,另一方面,遇上缺德住戶拋下煙頭、垃圾,引致失火火警、衛生問題時常發生。不勝其擾的住戶自行請人安裝鋁窗,想不到房署以消除火警隱患為由,要求住戶聘請房署指定的四個防火工程承辦商,為露台污水渠做防火補救措施,每條喉管工程費需二千多元,部分住戶露台有兩條污水渠費用雙計,而全部費用由居民自付。居民認為,有關問題是房署設計錯誤所致,新型的和諧式公屋露台已有鋁窗之設,他們認為,就算不裝鋁窗,污水渠同樣有煙囪效應,所以,有關費用應由房署負責,署方必須為居民做好補救措施。

 據悉,全港同類早期和諧公屋有一百三十三幢之多,住戶估計有九萬三千多戶,有關問題涉及面相當廣。為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將於下周三就有關問題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質詢,籲請房署重視,作妥善處理。八十多位平田、廣田村居民代表昨日向房署提交了請願信。

房署提前結束換渠保養

穗禾苑居民請願表不滿

 此外,沙田穗禾苑居民不滿房署提早結束換渠工程保養,擔心工程過程中出現的貨不對辦等問題難以跟進,昨日派出二十多位代表往房署遞交一千五百多戶居民簽名和請願信,要求署方徹查事件,作出妥善處理。與(準)穗禾苑業主立案法團各座互委會請願代表往房署遞信的沙田區區議員彭長緯表示,穗禾苑換渠工程去年一月展開,耗資二千五百萬元,分三期進行,其中換渠工程招標及監管均由房署直接負責。房署多次承諾待全部換渠工作完竣後,承辦商會對穗禾苑業主提供一年的保養期限,以確保工程質素。但是,房署保養測量師最近突然透露,第一期A、B、C三座已於去年九月收貨,換言之,該三座樓宇保養期將在本月屆滿,居民為之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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