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0] 勸喻警告無效才檢控
【本報訊】警務處行動處處長李明逵昨日表示,「六.二六事件」已交律政署處理,當時用胡椒噴霧的警員,也由警察投訴科調查。
李明逵昨日在出席警民同樂為公益的記者會時表示,對於因「六.二六事件」而被警方要求協助調查的五位學生,現己交由律政署處理,他現時不宜作出評論。他並表示,在法律的容酗U,警方可以用酌情權去處理一些問題。對於某些示威人士事先不知會警方,他表示警方首先會作出勸喻,例如書面警告或者口頭警告。如果無效的話,而該類活動又在升級,警方在無可選擇之下,才會考慮作出檢控。
另外,對於兩位警員在該事件中使用胡椒噴霧的事,李明逵表示現正由警察投訴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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