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0] 何俊仁涉炒樓醜聞添一宗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涉嫌炒樓圖利的醜聞再添一宗,《太陽報》昨日再揭發何俊仁與另一名女性朋友合資開設公司進行樓宇買賣,被質疑他作為新一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卻一直涉嫌參與「炒樓活動」,實有言行不一,甚至令人懷疑有以權謀私之嫌。
據昨日《太陽報》報道,根據何俊仁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的申報利益表的資料,顯示他與一名女性朋友潘昭苑開設一間名為「Fountain Succes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公司。
《太陽報》報道指,據公司註冊處及田土廳的資料,該公司早在八八年七月中,便以二百四十五萬元購入跑馬地樂活道比華利山H座一個中層單位。同年十二月初,單位仍在興建中,即何俊仁相隔僅四個多月便將單位出售,一買一賣便賺得三十二萬元,以公司兩人合股計算,何俊仁從中得益十六萬元,有「炒樓」之嫌。
該報又質疑該單位其實在八八年七月初才正式推出,當時建築工程其實並未完成,換言之該公司是以「樓花」形式購入單位,當年「炒樓花」的方式剛剛興起,《太陽報》質疑這再次證明何俊仁不只一次透過合資公司「炒樓」賺錢。
其後,何俊仁在八九年一月再次購入比華利山另一幢新落成的A座「樓花」單位,並在同年三月購入兩個車位,但三個月後樓價災難性急瀉,有關物業便一直沒有轉手,至今也未曾出售,如今的市值估計接近二千萬元。目前該物業一直由何俊仁的拍檔潘昭苑入住,換言之他們合資購置豪宅物業,但就讓潘氏居住。
至於他較早時向選舉事務處報稱的住所,卻是向其他公司租住,該報質疑此舉明顯有悖常理。
何俊仁在回覆《太陽報》時聲稱他進行的物業買賣稅局並未視之為「炒樓」,而他稱所有該些都是個人投資,全部資料都有公開紀錄,故「唔知點解要向公眾交代」。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在回應《太陽報》查詢時指,現在再有更多證據顯示何俊仁過去曾經炒樓,作為新任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他應該向公眾交代,如果不作出公開交代,反而會令人質疑其誠信,或感到他有所隱瞞。
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馮檢基也指出,選民如果發覺何俊仁的解釋與他過去的行為不符,選民自然會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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