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7] 高官問責先定 行會改組緊跟
自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在適當時候加強行政會議的組成後,社會上對此反應熱烈,認為這是對社會的意見的積極回應,不少人士還提出了釵h建設性的意見。行政會議成員鍾瑞明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研究加強行政會議的組成及問責性,應該隨著主要官員問責制有了結論之後,再考慮如何去做。
鍾瑞明指出,現時行政會議的架構是根據基本法上的有關規定而設立的,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他認為,行政會議運作三年多來的情況顯示,基本運作方式和回歸前的行政局沒有太大分別,只是回歸後實行「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市民對特區政府期望大為提高。市民認為,不僅主要官員要實行問責制,而且,參與決策過程的行政會議成員也應該體現其問責性。鍾瑞明說,市民有這樣的期望是很正常的,至於如何去做,是改組行政會議?還是減少非官守議員?或是主要官員都進入行政會議?這些問題現時要回答都是為時尚早,應該在主要官員問責制的研究有了結果後,再進行深入的探討。換言之,對問責制的研究,適宜有一個先後次序。
對於有人批評行政會議成員沒有主動出來解釋政策,鍾瑞明解釋說,這是對行政會議的弁鄏酗ㄕP的理解。因為,行政會議在協助特首作出決策後,就交由政策局執行。所以,一般都是有關局長出面去向公眾解釋及到立法會交代,這種運作制度決定了政策解釋工作主要不是由行政會議成員去做。他否認行會成員和高官不和的說法,他說,三年多來的運作顯示,大家溝通和交流得很好。行政會議本身就有三位司長,當需要討論的每一項事務,事先都由相關的政策局官員到會解釋。如果是特別複雜的問題時,事先也有官員負責簡報,有什麼問題,打個電話也可以找到有關官員和需要的資料,雙方合作得很好。當然,如何進一步加強雙方的協調,特別是在遇到重大問題時做到對外口徑一致,這些方面今後都可以做得更好。
談到對高官問責制的看法,鍾瑞明很贊成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他說,解決好這件事,可以有效加強主要官員的問責,也能夠使特首的管治更加有效。他認為,特首的確需要有一個志同道合的高級班子,現時,不能說主要官員沒有承擔,只是體制上他們和政府有長俸制的合約,僱傭關係。如果可以從體制上理順這一點,未來的工作將會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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