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7] 高官問責制有利施政
研究主要官員問責制,是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新思路,也得到了社會上的廣泛支持。
工聯會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梁富華說,高官問責制是需要的,但具體落實措施和內容應該深入研究,不應草率實施。
前立法會議員、勞聯主席李啟明說,加強高官的問責制,以及在公務員中推行賞罰制度,這是正確的,但不應太政治化,否則,會影響政府的施政。
李啟明說,政府應要求高官在制訂政策時,加強與立法會議員的溝通和了解,使議員明白政策制訂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使到有關政策能順利推行。
嶺南大學政治學及社會學系副教授李彭廣說,落實政府高官問責制是正確的,因為隨著香港回歸祖國後,本身政治體制出現變化,高官在制定政策時根本難以保持中立,將來高官落實問責制後,相信有助協助行政長官推行施政工作。
李彭廣說,由於行政長官治港也需要一班人士協助,如果由他選擇一些合適的人士出任主要職務,這完全是一種政治任命,而有著政治任命就應該負上政治責任。
李彭廣希望政府在推行高官問責制時,也應考慮官員與立法會關係,因為如果官員未能與立法會議員合作愉快,則推行高官問責制度是難以成左滿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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