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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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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08] 政府主動提議辯論公安例

 【本報訊】政府發言人昨晚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證實,政府將會在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辯論《公安條例》中有關規管公眾遊行及公眾集會的條文。

 動議的全文為「本會認為現行《公安條例》內有關處理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的條文,在保護個人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以及保障社會大眾的利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有關的條文有需要予以保留。」

 發言人表示,過去數星期,《公安條例》的條文,以及是否需要修訂該等條文,曾引起社會各界熱烈討論。

 他總結說:「我們相信在立法會進行全面的辯論,可讓各方人士坦誠交換意見,有助加強相互的了解,以及消除有關《公安條例》的任何誤解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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