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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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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08] 女商人騙銀行囚三載

 【本報訊】一名公司董事涉嫌曾串謀廣南(集團)有限公司(「廣南」)一名經理,向多間銀行騙取信用狀貸款合共五千四百萬美元,較早時被廉署拘控,昨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入獄三年。

 梁曉玲,三十九歲,祥泰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祥泰」)董事,較早時承認二十項串謀詐騙罪名。

 梁另被控以十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所獲得益罪名,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法庭下令將有關控罪記錄在案。

 法官翟克信於判刑時稱,雖然他同意被告於案中的角色為協助懷疑主腦黎瑞華,但無疑被告所犯罪行相當嚴重。法官表示,他已考慮被告認罪。

 法官並指出,他相信「廣南」董事局對有關詐騙完全知情。

 有關串謀控罪指梁串謀另一名「祥泰」董事及合股人Jiwatuwinan Witthaya(又名陳繼祥)、「廣南」助理總經理黎瑞華及其他人士,以不誠實手法詐騙十六間銀行,即:

 •促使「廣南」向該等銀行申請信用狀及使用有關的信貸;

 •向「廣南」及該等銀行呈交虛假文件,聲稱能證實「廣南」與「祥泰」之間存在確實的商業交易;及

 •促使有關銀行根據信用狀向「祥泰」發放總額五千四百一十九萬七千一百九十九美元的貸款。

 該等罪行於九七年四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案情透露:自九七年四月開始,被告與黎瑞華事謀偽造買賣合約,訛稱「祥泰」向「廣南」或其附屬公司啟中貿易有限公司(「啟中」)售賣泰國稻米。

 黎利用有關虛假買賣合約,導致「廣南」先後向十六間銀行申請合共二十張信用狀。

 案情又指出,被告曾於九七年四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向該等銀行提交多種偽造文件,包括貨運收據、商業單據及包裝目錄,以申請該等信用狀。

 有關銀行其後向「祥泰」的銀行戶口發放合共五千四百一十九萬七千一百九十九美元的貸款。

 被告其後扣起八萬八千九百五十八美元作為報酬,並將餘款轉存入「廣南」或「啟中」的銀行戶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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