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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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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11] 「民調風波」製造者應受譴責

鍾 仁

 回顧「民調風波」,此事本末倒置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將一樁無足掛齒之小事,搞得滿城風雨。此事純粹是一個別有用心的「學者」在傳媒提出極不負責任的指控,然後由傳媒及政客煽風點火、推波助瀾而上演的一齣鬧劇。

 為了闡明本人看法,特提出以下問題共同探討,以便澄清事實,辨明真偽:

 「言論自由」之定義是什麼?「學術自由」之定義是什麼?鍾庭耀所主持之民意調查工作,其方法及結果是否絕對真理(姑且不論世上是否有絕對真理),神聖不可評說?是否有如聖經之於極端虔誠的教徒,是否稍有異議便進行人格審判和輿論審判?

 如果答案為「是」,則香港已回歸歐洲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年代,哪兒還有什麼「言論自由」、「學術自由」。

 如果答案為「否」,則路祥安、鄭耀宗、黃紹倫等人為何無權置喙?他們何罪之有,以至於要為大局計而身敗名裂,辭職謝罪?

 路祥安、鄭耀宗、黃紹倫等人的職責是否要求他們關注此類問題?如果他們的工作範圍要求他們履行該等職責,而該等公職人員卻從不跟進甚至不去了解,是否構成失職甚至瀆職?如果路祥安、鄭耀宗、黃紹倫在履行職務時對鍾庭耀的工作稍有異義或疑義便被認定為干預學術自由,他們應該如何表達意見?抑或是有看法亦三緘其口,連疑問都不提出來,才是稱職的公職人員?

 退一步而言,路祥安、鄭耀宗、黃紹倫等人有無權利發表個人看法?如果沒有,則他們的言論自由安在?

 誰來界定言論自由的範圍?不言而喻,應該是法律裁決,然則傳媒及政客如此非理性的興師問罪,大動干戈,踐踏剝奪路祥安、鄭耀宗、黃紹倫等人的言論自由,這不是另類專制,又是什麼?凡此種種,難道還不夠愚不可及,令人啼笑皆非嗎?

 總而言之,沒有充分證據的指控,是不負責任的指控。不負責任的指控,只能得出不負責任的結論。以不負責任的結論進行不負責任的傳媒及輿論審判,這不是為了明辨是非,而是志在攪局,唯恐天下不亂,如此一來,香港不充滿戾氣才怪呢!

 將來港人如何自處,如何保持競爭力,是需要相當智慧深入探討的問題。政治智慧是妥協的智慧,絕對不可操切從事,義氣用事。只有理智的討論,才能達到共識,消除戾氣。只有深謀遠慮,謀定而後動,才能辨明方向,膺服人心,只有循序漸進,才能達到保持競爭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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