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16] 專論:放寬外資限制有利引資
•趙令彬•
中國最近修改了一些外資企業法規,取消了部分對它們的營運限制,顯示中國正為「入世」作出準備,逐步修正現行法規以符合世貿規章。這次修改基本上是依循世貿的與國際貿易有關的引資政策協議來安排。
法規經修改後將令一些外資企業所受管制減少。它們不必再:一、落實外匯平衡;二、優先購買國產原料或其他生產所需;三、出口全部或大部分產品。看來中國正計劃給予外資「國民待遇」,逐步放寬它們相對於國內企業的額外管制。這對外資來說當然是正面因素:放寬將可提高營運的自由度及靈活性,減少行政干預及由此而來的貪污機會,消除用於應付政府監管的時間及開支,有助降低成本和擴大國內業務。無疑,外資企業的經營環境將會有所改善,從而吸引更多的外資到來。
但修改也將對中國的經濟及企業產生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影響,有必要採取適當對策以防出現較大的負面效應。在宏觀經濟方面,修改或會不利國際收支平衡,並因而拖慢經濟增長。當年中國引入外匯平衡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外匯這稀缺資源的流失,和希望外資企業能多創匯。內銷限制及購買國產原料的要求部分是為了保證外匯平衡。這些限制對外資企業,尤其是內銷型的企業帶來諸多不便。幸好近年中國外匯供應充足,令兌匯審查較為寬鬆,故矛盾淡化。因此放寬限制在短期內預料影響不大。從長遠看則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對外資吸引力提高將增加外匯流入,另方面內銷及進口原料增加將加大外匯流出。但即使總的影響不利國際收支平衡,問題仍不致十分嚴重:國內產品的競爭力將隨發展水平提高,自會抑制內銷及原料入口;反之若國貨欠佳則保留限制也難阻入口增加。
與維護外匯平衡相比另外兩個問題更為重要。第一是尋求「入世」後權利與義務的合理平衡。中國既放寬了對外資的限制,將更有需要取消一些對外資的優惠,以使內、外資企業能公平競爭。第二是在更為開放的情況下如何保護本國的幼嫩產業。世貿也允陰蘑�措施防範入口造成衝擊,如防止突發性大量入口和反傾銷等條款。但處理經已繞過保護壁壘進入國內的外資企業的影響則較為複雜。一方面官方可通過政府採購及生產補貼(特別是支持技術發展)等方法來扶助國內企業,另方面也要制訂有效的反不公平競爭措施以防止外資企業壟斷市場、買斷國內品牌或以低於出口售價在國內傾銷。這些問題在修改外資法規後將更為突出,故要及早研究對策,以便合理地平衡開放與保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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