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公安部就廣東省公安廳呈報的《關於更改沙頭角邊防禁區名稱的請示》作出批覆,批覆稱: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沙頭角鎮邊防禁區改名為「邊境特別管理區」。鑒於當前沙頭角鎮地區邊防管理的實際情況,邊防禁區名稱改變後,現行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不變,對出入上述區域的人員、交通運輸工具仍實行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