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18] 利息稅一年徵收百二十億
【本報訊】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孫瑞標昨日接受內地媒體採訪時說,截止今年十月底,全國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共徵收了一百二十點五億元。該稅種是從去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徵收的。
孫瑞標表示,利息稅開徵一年來,基本達到了當初確定的徵收目的,即通過徵收利息稅這一對個人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引導和分流居民的資金流向,擴大內需、拉動投資。
這位負責人稱,利息稅稅款主要用於四個方面:一是增加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生活補助;二是保障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標準;三是補發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四是加大對農民的扶貧力度。
利息稅的開徵對儲蓄存款的影響是明顯的。今年一至十月,居民儲蓄存款新增三千七百六十七億元,比去年同期少增加二千一百三十五億元。到今年十月底,居民儲蓄存款餘額為六萬三千一百二十二億元。
孫瑞標表示,利息稅成為影響消費和投資的重要因素之一。居民儲蓄存款明顯流向消費和投資領域,在促進消費方面,今年前三個季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二萬四千三百三十六億,同比增長百分之九點九,增加二千一百九十二億元。在拉動投資方面,今年上半年集體和個人固定資產投資增長了百分之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二點三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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