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6] 公屋重建空置期長惹非議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就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五號報告書進行公開聆訊,涉及房屋委員會的整體重建計劃時,有議員就審計署報告提出質詢,認為房署工作緩慢及安排失當,令重建計劃出現延誤,令房屋空置,減少租金收入,議員並建議把三年凍結期待重建的屋村用來出租。房屋委員會主席鄭漢鈞表示將檢討重建計劃的編排配合及接收公屋的設計,而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則表示,將凍結三年期的空置待重建公屋出租不可行及不實際,屆時翻新這些舊公屋的成本將遠遠高於租金收入。
聆訊會上,有議員質疑重建計劃實施安置受影響居民時,令部分公屋單位空置達十個月以上,帶來逾千萬元的租金損失,浪費資源;另外新屋村落成日期與舊屋村重建時間不配合。房屋委員會主席鄭漢鈞表示,主要是由於等候居民揀樓,故造成延誤,他亦承諾會檢討重建計劃的編排配合及接收公屋的設計,盡量縮短公屋的空置時間。
而有些議員就審計署報告中提出現時已納入重建計劃的屋村會有三年凍結期,房署將會逐步「騰空」單位不再租出,截至去年尾,全港約有一萬一千三百個類似空置單位,議員建議房署可將該類空置單位在市場上出租,因為此類單位一般位於市區,交通便利,部分更有無敵海景,如果出租既可避免浪費又可為房署帶來額外收入。
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則回應建議不可行及不實際。他表示該類空置單位一般已有三十五年以上樓齡,若再出租便需花錢裝修,屆時裝修費用將會遠遠超出租金收入,而且過往房署亦曾詢問公屋輪候冊上的申請者是否有興趣遷入,但反應並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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