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8] 三街頭寶藥黨候懲
【本報訊】兩女一男內地騙徒,以成藥脈通來訛稱是名貴補藥,能醫百病,意圖向一名女子騙取二十五萬元,結果為對方踢破,佈局將三人拘捕,昨日在區院法官聆畢證供後,裁定三名被告均罪名成立,由於控方要求法庭就本案是一宗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要求法官判案時加重刑罰,法官乃將案押候至十二月十二日,以便控方傳召警方證人,呈交同類街頭騙案數字,以便支持加刑申請,屆時始行宣判,三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法官並當庭讚揚女事主正義行為,不怕麻煩,出庭頂證,是市民典範,建議警方予以表揚。
三被告:(一)馬雪珍,四十三歲,女,(二)廖娥光,五十四歲,女,(三)符大活,三十八歲,同被控於本年七月一日,在葵涌地鐵站,訛稱一粒藥丸可治肝癌,意圖騙取一名姓曾女子二十五萬元。
案情透露:當日早上九時釧m曾女事主食完早尷薿a途中,首被告女子上前向她問路,她當時手持一包藥丸,聲稱是一些珍貴藥丸,要送到某個地址。
此時次被告經過,借意搭訕以及指稱該些藥丸是補藥,能治肝癌,並拿出五百元向首被告購得一粒。兩被告後來在女事主面前,暢談該種藥丸之奇妙幼纂A首被告後來離去,第三被告出現,自稱是來自新加坡的醫生,正在四處找尋該種藥丸,並拿出一千元來向次被告買下該粒藥丸,並向次被告及女事主表示,想購買多些藥丸,要求兩人想辦法。次被告向女事主表示知道首被告有一千粒藥丸,建議每人合資二十五萬元將全部藥丸購入後,轉賣給第三被告,女事主其時已識破三人的騙局,藉詞去廁所,暗中致電其妹代報警,然後假稱回家取錢,其時首被告返回來,三被告乃隨女事主乘巴士返天水圍,由次被告跟女事主返家,首及第三被告在附近一曙U等候,當女事主帶次被告到村口時,其妹已與警員在場等候,先將次被告拘捕,然後在女事主帶領下到附近曙U將首及第三被告拘捕,在首被告手袋內搜出一粒脈通藥丸,調查後將三人拘控,三名被告俱持雙程證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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