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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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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2-16] 遏制青少年濫用藥物

立法會議員 楊耀忠

 根據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室資料顯示,二十一歲或以下的濫用藥物人數,在過去三年有下降趨勢,可惜,這個下降趨勢在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卻有所逆轉。濫用藥物的青少年比九九年下半年大幅上升三成四,其中十至十二歲組別濫用藥物人數更為九九年下半年的四倍,十三至十五歲組別濫用藥物人數亦比九九年下半年高達一倍有多,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不過,有些人一提到濫用藥物情況惡化,就下意識地將責任推到內地,這並不恰當。正如禽流感事件剛開始時,不少人不分青紅皂白就賴到內地身上一樣。販毒、藏毒,不論香港或內地,均是違法行為,而內地施加的刑罰更遠重於香港。以為在內地可以無法無天,公然吸毒,是不符合事實的。當然,不排除有部分青少年到內地濫用過藥物,並攜帶藥物返香港,但這種情況並非主流,問題仍出在本港身上。正如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所講,青少年濫用藥物人數增加,是與「狂野派對」在本港時興流行有關。

 要遏制青少年濫用藥物的上升趨勢,我們就要對症下藥,從立法、監管、宣傳、教育等方面,多管齊下,標本兼治,方能奏效。

 第一,立法將氯胺酮(俗稱「K仔」)列為危險藥品,加強監管。因為K仔已成為現時青少年最多濫用的藥物。今年上半年濫用K仔的人數就有四百五十多人,較去年下半年上升二十倍。而濫用「K仔」對人體的危害,又不亞於傳統毒品如海洛英等。由於它只屬毒藥,因而較易取得。即使發現濫用,懲罰亦太過輕,違例者最高判罰只是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很難起到阻嚇作用。以荃灣區為例,當局去年在區內破獲約四十宗K仔的案件,今年以來已檢獲三百七十多宗。可見,K仔之泛濫已十分嚴重。

 民建聯支持政府立法修例,將「K仔」列為與海洛英及可卡因同類的危險藥物,令到販運及非法製造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從而增加阻嚇力。

 第二,加強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販毒、吸毒等非法行為。由於青少年在的士高、卡拉OK及派對的環境中最易濫用藥物,當局對上述娛樂場所要加強巡查。要設立舉報熱線,獎勵舉報有奶H士,對非法販賣及藏有精神藥物者要進行檢控。海關要加強抽查,杜絕毒品從外地流入本港。

 第三,加強對狂野派對的監管。由於青少年多數在參加派對時濫用藥物,民建聯支持政府為狂野派對的主辦機構制訂工作守則。我們認為主辦機構除了要在門票和宣傳海報上,向參加者發出有關不要濫用藥物的警告字眼之外,還有責任制止參加者濫用藥物。若知情不報,主辦機構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亦應加強巡查,甚至派出便衣「放蛇」,嚴懲違法經營的主辦機構,及販毒吸毒的參加者。

 第四,加強宣傳教育。防止青少年在派對或公眾地方被誘惑吸食毒品,最重要是幫助青少年對毒品有正確的認識和觀念。有的青少年往往振振有詞,吸毒是人權,我「啪丸」,又不影響其他人,關大家們甚麼事呢?濫用藥物,不但令身體機能受損,還會引致神經錯亂,嚴重者可導致死亡,實在是摧殘身體,影響學習,影響工作,影響家庭,害人害己。

 一般來說,青少年濫用藥物,一是出於好奇心,一是朋友唆使。要讓青少年認識濫用藥物的危害性,不是時髦、至In的玩藝,並不是最威,一試就會上癮,後悔莫及,「一失足成千古恨」。一項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四十八點二被訪者認為結交甚麼樣的朋友,是濫用藥物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因此,如何教育青少年莫交損友,勇於拒絕,甚至要勸朋友不要濫用藥物,便顯得十分重要。政府應透過電視、電台、講座和圖片展覽,多宣傳濫用藥物的負面事例,尤其是讓一些改邪歸正的青少年現身說法,親身講述濫用藥物的害處,「浪子回頭金不換」,最有說服力。學校亦應將藥物教育課題融入公民教育和常識科中,並透過講座、展覽等活動介紹濫用藥物的禍害、拒絕毒品的技巧,以及健康生活的重要。老師、社工、家長發現苗頭,要及時介入,提供協助。政府更要增加資源,為問題學童提供更多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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