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28] 的士司機涉販毒今裁決
【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涉嫌利用的士藏毒及運載兩名毒犯帶毒,被警方掃毒組探員揭發,此案解高院提堂,被告否認三項販毒罪名,昨日全案審結,陪審團退庭商議今日將會作出裁決。
被告男子譚×漢,卅七歲,的士司機,被控三項販毒罪名,日期在本年二月廿五日在新界火炭的士站共藏有八六九點四九克海洛英,可作非法販賣用途。
被告自辯時聲稱,不知道車上有毒品,同時亦不知兩名男子所攜帶物件是毒品,他收取一名男子五百元車資,載兩名男子到目的地,他以為是色情四仔光碟,被拘捕後在警署被探員毆打下招認,知道是毒品。
主控官指出,警方掃毒組探員接獲線報,在新界火炭的士站監視一輛的士到站,有兩名男子落車,探員上前截停,在兩人身上搜出毒品,乃帶兩人返回的士,將被告拘捕,再在車內搜出毒品,主控指出被告是串謀兩男子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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