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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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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03] 星控告十五法輪奶壑l

 【美聯社新加坡二日電】新加坡法庭周二正式控告十五名被捕的法輪它身�,指他們舉行非法集會,悼念他們所稱的在中國被警方扣留時死亡的法輪它身�。

 這十五人——九男、六女——被扣上手銬帶入新加坡法庭內。他們大多數人穿著黃色T恤,恤衫上印有字句:「法輪大法:誠實、仁慈、寬容。」

 庭上用英語向各被告宣讀控罪:阻差辦公及非法集會。並在庭上透過翻譯將控罪譯成華語。

 自新年除夕被告被捕以來,他們拒絕每人交納保釋金二千新加坡元,說檢控不合法。

 周日午夜,約八十名法輪它身�在新加坡公園與警方對峙了三小時,隨後,警方扣留了十五人。這個邪教組織雖然在新加坡屬合法,但在中國被取締。

 這些法輪它身�在兩個紙板做的臨時紀念碑前聚集,碑上貼有據稱在中國死去的法輪它身�的照片及姓名。在新加坡示威及抗議行動很少見,任何公眾集會需要當局發出野i證。

 至少二十多名警察封鎖了該地區,要求法輪它身�交出紀念碑。他們拒絕交出,還手挽手阻止警察扣留這些成員。

 阻差辦公最高刑罰監禁三個月及最高罰款五百新加坡元(二百八十五美元)。非法集會最高刑罰監禁三個月,最高罰款五千新加坡元(二千八百五十美元)。

 據法庭的文件顯示,在新加坡被扣留的法輪它身�大部分為中國人,而不是新加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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