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04] 聲稱有居留權人士作虛假申述被囚
【本報訊】入境事務處發言人昨日稱:「一名聲稱在港擁有居留權人士因行使虛假旅行證件及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今天在西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
該名來自內地的四十五歲男被告趙平舟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旅行證件及二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每項控罪各被判入獄六個月,同期執行。
被告於九九年六月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來港,他沒有在獲准釭熙r留期限內離港,並自九九年七月五日起在港逾期逗留。翌日,他到入境處聲稱在港擁有居留權。
調查中,被告向入境處調查員遞交一本註有出生日期為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八日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但記錄顯示,被告分別於一九九三年及一九九七年來港時所持有旅行證件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於前後證件上的出生日期有所不同,被告遂被入境處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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