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09] 區議員減薪百分之一點三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建議調低區議員酬金,建議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替現時採用的丙類消費物價指數,作為調整區議員酬金基準,由二○○一年一月起下調百分之一點三,減少至每月一萬七千九百五十元。而區議員辦事處租金及聘請職員的一萬元的實報實銷津貼,則可以凍結,直至出現通脹後,再作出調整。
目前區議員每月獲發放一萬八千一百九十元的酬金。民政事務局提交予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文件表示,不宜參照丙類消費物價指數來調整區議員的酬金,因該指數涵豪C月平均支出為三萬四千元至六萬八千七百元的家庭。
在考慮過區議員現時的酬金水平,當局建議參照涵豪C月平均支出一萬八千元以下的家庭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來調整區議員的酬金。
如採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為調整基準,區議員酬金應由二○○一年一月起下調百分之一點三,減少至每月一萬七千九百五十元,即減薪二百四十元;如採用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為調整基準,則會下調百分之二點七,即減至每月一萬七千七百,減薪四百九十元。
不過實報實銷津貼調整方面,為解決區議員因受已簽定租約和員工合約的條款所限問題,政府建議在通縮年度把實報實銷津貼凍結,但當局會在通脹年作出扣減,當局亦建議採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作為調整實報實銷津貼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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