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5] 中小企應付強積金計劃
【本報訊】香港中小企業國際交流協會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初向本港三千多家中小企業進行了一項有關中小企業強積金意見的問卷調查,以了解中小企業對強積金計劃實施的有關意見,發覺有四分一的公司會以凍結公司人手或凍薪的辦法應付。
調查顯示,絕大部分的受訪公司均已經登記了強積金計劃(百分之九十五點三),而只有少數未有登記(百分之四點七)。那些未登記強積金計劃的公司其原因是「拖得就拖」、「準備結束營業」、及「其他原因」均各佔三分之一。
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受訪公司認為實施強積金可帶來「強積金供款可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好處。認為「強積金供款可用作扣稅」及「有助挽留人才,加強員工的歸屬感」是好處之一則各佔百分之二十七點一及百分之十六點三。但認為實施強積金「沒有帶來任何好處」也有百分之四十四點二。這顯示受訪的中小企業對實施強積金所帶來的所謂「好」處意見參差。
最普遍的強積金供款(即僱主為僱員「有關入息」的百分之五供款)佔公司總成本的比率是「百分之一至三」(百分之四十六點一的受訪公司),而比率在「百分之一以下」及「百分之四至六」的受訪公司則相若(分別是百分之二十四點二及百分之二十五),在「百分之六以上」的只有百分之四點七。
就如何處理強積金供款所增加的成本的問題,有接近一半(百分之四十五點七)的受訪公司表示未有採取任何措施去應付。表示會「凍結公司人手」及「凍薪」的則各佔約四分之一,而「採取削減僱員薪津」的則只佔極少數(百分之二點四)。(見表)
被問及若實行縮減有關薪津的營運開支措施對公司的僱傭關係最大的影響,百分之三十四點六受訪公司認為是「影響士氣」,認為「沒有影響」的則有百分之二十二點八。此外,百分之三十六點二表示「未有考慮有關影響」。
至於如何處理強積金條例所規定的行政工作,絕大部分(百分之八十四點三)的受訪公司表示會「用現有人手處理」。
超過半數(百分之五十二點七)的受訪公司「同意」有關自僱人士可以選擇是否在強積金供款,有百分之二十五點六表示「不同意」,而表示「不清楚或無意見」則有百分之二十一點七。(參儐矰K)百分之四十八點四的受訪公司「同意」公司成立首兩年,僱主可以選擇是否在強積金供款,表示「不同意」及「不清楚或無意見」則分別佔百分之卅二點八及百分之十八點八。
至於是否同意公司僱員人數是五人或以下,僱主可以選擇是否在強積金供款,「不同意」(百分之四十五點三)的受訪公司比「同意」(百分之卅六點七)的多,但差別不太大,顯示受訪公司在這方面的意見比較參差。
百分之七十三點六的受訪公司「不同意」「有了強積金,退休可無憂」這句口號,「同意」的只有百分之十七點一。顯示大部分的受訪公司並不認同有了強積金便可使退休生活無憂這概念。
在受訪公司中,製造業佔了百分之六十三點二,而服務業則有百分之卅二,兩者都是的則有百分之四點八。公司平均成立年數是十六年,平均有香港僱員十九人,及平均月薪為一萬二千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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