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6] 沙田鄉會主席藍國賢判破產
【本報訊】前任新界鄉議局副主席、現任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藍國賢,因無法償還美國賭場千多萬港元欠債昨被判破產。若他在七天之內無法償還與及原訴人達成和解協議,破產令會生效,他即時會喪失沙田區議員議席及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的席位。
藍國賢年前遭美國賭場入稟本港高院,追討一百五十三萬美元(近一千二百萬港元)欠款,並於去年八月向法院申請藍國賢破產。藍國賢雖向法庭強調已與賭場達成還款三百萬元的和解協議,法官因而將案押候至上周一,在高院開庭聆訊,當日法官已批評他遲遲才提出取回外地商業投資償債及未呈交充分證明,及限令須於一星期內提交證據,押候至昨日再進行聆訊。但答辯人昨仍然未能向法庭提交證據,故法官下令他破產。
代表原訴美國賭場公司DESERT PALACE INC. DBA CEASARS PALACE的大律師強調,原訴公司不承認與藍國賢協議讓他還款三百萬元進行和解,即使真有和解協議,藍國賢的破產申請聆訊已數次押後,但答辯人卻沒有按協議如期償還六十萬及四十萬元尾數,因此應頒令其破產。
藍國賢年約五十歲,於九四年期間初次獲選為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及沙田區議會當然議員,當年亦當選為新界鄉議局副主席,而於九九年他獲選蟬聯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亦隨即成為沙田區議會當然區議員。藍國賢本身長期經營金融股票行業,自金融風暴及股票市場九八年崩潰後,藍國賢也被禍及,財政上出現拮据。
根據區議會條例,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或過去五年內在沒有向債權人全數償還債務的情況下而獲解除破產,作出自願安排或與債權人達成債務重整協議的人士,是會喪失其當然議員資格。另根據鄉議局條例,未清還債務之破產者,其議員資格也會即時喪失,故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的席位勢必面臨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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