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9] 66居屋苑管理費不變
【又訊】委員會在檢討七十二個居屋苑的管理費後,決定其中六十六個屋苑在二○○一至二○○二年度的管理費維持不變。
發言人指出,這批屋苑的管理費可在下個年度凍結在現時水平,有賴於房屋署員工及物業管理公司協力有效地推行節省成本的措施。至於其餘六個屋苑,管理費每月增加8元至24元不等,即百分之一點七七至百分之四點九六,增幅溫和。
發言人表示,該六個屋苑財政穩健,管理基金有充足盈餘,增加費用是為長期性的大型維修或增聘人手的費用做預算。他說:「我們曾就管理費水平徵詢業主意見,並獲得他們的接受。」
上述七十二個屋苑均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由房委會監督管理公司的服務表現。房委會正積極協助各屋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便日後從房委會接手屋苑的最終管理責任。
經調整後,各居屋屋苑下年度的平均管理費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八點七四元,此水平較私人屋苑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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