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09] 無線節目公開競投程序獲批
【本報訊】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已審議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就獨家提供該公司電視節目或電視節目服務頻道而提出的公開競投程序,並在作出若干修訂後,加以批准。
無線電視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及銀河衛星廣播有限公司(銀河)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均載有多項附加條款,目的是要在兩項服務的運作之間,設立有效的防火牆,從而保障市場公平競爭。無線電視牌照其中一項條款訂明,無線電視集團必須循廣管局批准的公開競投程序,方能直接或間接向銀河集團獨家提供任何電視節目或電視節目服務頻道,供銀河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播出。
廣管局主席梁乃鵬表示:「這項附加條款,旨在確保無線電視與銀河在提供或取得節目方面,彼此間不會有不適當的優惠或不公平的補貼,並且使競爭得到保障。」
「我們已根據若干原則仔細審噩L線電視的申請,這些原則包括,在遞交投標過程中,不可設置不必要或不合理的障礙;所有參與競投者均應預早接獲所有有關資料;所有遞交的投標應根據已定的評審標準評核等。」
廣管局認為,經修訂的公開競投程序具足夠透明度,符合公平及公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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