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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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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27] 增公屋安置天台僭建物居民

 【本報訊】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及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明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受屋宇署執法行動影響的天台僭建物居民提供安置安排。據稱,房署已承認增加租住公屋的供應,在二零零三年年底前把輪住時間縮短至三年,主動給予申請表邀請受清拆影響人士登記在輪候冊內。據稱,此項安排不影響目前公屋輪候冊上約十萬名申請人改善住屋環境的機會。

 現時,規劃地政局和屋宇署分別擬定了天台僭建物的清拆計劃。其中規劃地政局於去年二月成立樓宇安全及預防性維修專責小組,並提出在未來七年內清拆大約四千五百幢單梯樓宇的天台建築物,而屋宇署則計劃於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起每年清拆七百幢單梯樓宇的天台僭建物。

 為鼓勵將來有更多天台僭建物居民透過輪候冊申請公屋,房屋署會根據屋宇署所登錄的天台僭建目標單梯樓宇資料,把申請表寄給這些天台僭建物的居民,邀請他們在輪候冊上登記,並會在各房屋事務詢問處加強宣傳,鼓勵天台僭建物居民在詢問處直接登記。

 根據目前政策,自一九八二年起居於天台僭建物的居民,如有半數成員在港住滿七年,便可獲分配公屋。至於在一九八二年六月一日以後才遷入天台僭建物的居民,便可入住位於葵涌、屯門或沙角尾的中轉房屋。所有受影響的居民在凍結人口登記前二十四個月,以及由接受登記直至入住公屋,不得擁有住宅物業,並必須通過為公屋輪候冊申請人而設的全面入息審查。

 房屋署及屋宇署指出,在計劃清拆行動時,會考慮其他因素,特別會評估受影響住戶對安置安排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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