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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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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28] 勞教處罰有法可依

 【本報實習記者暴潔北京二十七日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負責人劉京今天說,中國政府在處理『法輪央z邪教時,對有違反社會治安,造成輕微犯罪行為的「法輪央v練習者進行勞動教養,有法可依。執法人員是根據有關法律,按照程序進行的。

 劉京說:「中國於一九五七年、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二年分別對勞動教養制度立法。目前接受勞動教養的『法輪央z練習者,都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造成了輕微犯罪。對他們進行勞教是依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的。」

 他說,中國勞動教養制度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針,勞教人員在勞教所內享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劉京在記者招待會上還指出,有消息說,美國將在今年聯合國人權會議上提出涉華人權議案,指責中國打擊邪教「法輪央v的做法,這是美國方面在人權問題上典型的雙重標準。

 他指出,美國政府自己對危及人權的邪教組織,處置斷然。但對別國打擊邪教、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人權的做法,卻加以指責。

 劉京指出,對李洪志宣揚的歪理邪說的危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以此大做文章,正說明美國以人權為幌子干涉別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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