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28] 京鼓勵發展軟件集成電路
【本報訊】北京市政府最新出台了鼓勵發展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的一系列涉及財政補助、土地及人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邢少軍二十七日在「二○○一年(北)京台(灣)移動計算技術發展研討會」上說,這些政策還不包括國家制定的一些減免稅收等全國通用的優惠政策。他將其歸結為三個方面:
一是實行財政補助。市政府設立中關村科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資金、北方微電子產業發展資金、軟件產業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引導、支持和補助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集成電路生產項目,政府按企業註冊資本的百分之十五跟進投資,政府投資不行使表決權,不參與分紅,可議價轉讓撤出;對於批准建設的集成電路生產項目發生的建設期間貸款,市政府將給予一點五到二個百分點的貸款利息補貼。
二是實行優惠地價。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七通一平土地,使用期限為三十年。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軟件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免交土地出讓金。境內外企業在京設立研究開發機構,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並建設自用的研發用房,其地價款按地價的百分之七十五徵收。
三是有條件開放人事。對外方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家屬提供各種生活幫助,非北京戶口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三年後辦理戶口進京手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校、科研機構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受聘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直接辦理本市常住戶口。此外,市財政預算還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興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增加本企業資本金投入及第一次購買住房、轎車的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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