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3-04] 搖頭丸拆家囚40月
【本報訊】一名青年專門在的士高等場所販賣搖頭丸,事發為警方拘控,去周在區院被告認罪,法官判其入獄三年四月。
被告尤偉鏗,廿一歲,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至廿二日期間藏有四包第一類藥物及販賣兩百零兩粒搖頭丸。
案情透露:案發時警方派出兩名男女警員扮顧客,混入灣仔道一的士高內,被告趨前向女警兜賣藥物,結果她以四百元購入四包俗稱K仔藥丸;四日後同一女警在告士打道另一的士高用兩百元向被告購入兩粒搖頭丸;十二月廿日被告致電女警向她兜售搖頭丸,約定在佐敦道一曙U內交易,女警偕男警到來,以兩萬元購得兩百粒搖頭丸後,其他警員待被告離去時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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