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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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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11] 兒童權利宣傳活動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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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大使講述在瑞士的情況。

 【本報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生效十周年,防止虐待兒童會、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及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於二○○○年九月至二○○一年三月合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大使計劃」,藉此喚起公眾及政府對兒童權利的關注,並希望在香港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此計劃除推行宣傳活動讓社會意識到《兒童權利公約》及其在香港實施的重要性外,更有二十位兒童大使參與,充分實踐兒童有權參與的概念。其中十位兒童大使於今年一月下旬遠赴瑞士日內瓦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成員會面,表達兒童大使對香港兒童權利問題的關注和意見。是次,瑞士交流團亦標誌著「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大使」正式開展他們宣傳兒童權利的使命。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周鎮邦表示,他贊成成立兒童委員會,中國人的傳統是父母一般認為子女是他們的一部分,很多時都不會尊重兒童的意見,所以他希望成立一個兒童事務委員會或是一個兒童的國會,讓兒童有機會參與,表達意見,以及讓兒童清楚知道他們的權利及責任,有待他們長大後,作為一個有責任的市民,亦了解尊重別人的需要。

 對於怎樣防止虐待兒童個案及保護兒童,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最重要是兒童要知道自己的權利,他們是一個主動者,並非被動者,現時香港,首先是民政事務局大力支持這活動,所以她認為保護兒童及推動兒童權利,政府是不可缺少的,有關方面要制定政策。另一方面是社會及非政府機構的參與,這些團體在資源不足下,仍能積極參與,是十分難得的。此外,兒童本身亦要積極參與有關的活動,希望日後有更多的兒童參與。還有,家庭及學校應按部就班的推行保護兒童及兒童權利。雷張慎佳稱,現在亦有傷害兒童身體的個案,這些不是意外而是蓄意的,希望在教育及政策的推行下,防止有關虐兒的個案。此外,近年性侵犯個案亦值得關注,若果保護網做得不足,會影響下一代兒童心理衛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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