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3-25] 帶署青少年如何處理
每俟節假日,狂野派對、的士高等青少年喜歡的娛樂場所,都出現人頭湧湧的場面,警方為防範該類場所成為吸食軟性毒品等罪惡溫床,經常採取高姿態的搜查行動,昨晨被搜查的沙田一間酒店的士高,去年暑假期間,亦曾被警方出動逾百警員、緝毒犬突擊搜查。警方對帶返警署調查的未成年青少年、初犯者予以警誡後,由家人保釋,再犯或無人保釋的可被羈留兒童院,作進一步處理。
警方東區警區指揮官洪克偉總警司指出,警方在對有關娛樂場所進行搜查行動時,將一些懷疑吸食軟性毒品的未成年青少年帶返警署調查時,會按每個不同個案處理,一般而言,初犯者經過警誡,由家人、親戚擔保外出,等候所檢獲藥品的化驗報告,以作跟進。沒有人擔保的,可能被暫時羈留於兒童院。警方亦會根據每個涉案者的家庭背景,行為等因素,聯繫社工輔導。洪克偉總警司表示,不同警區因應各自情況,對上述娛樂場所採取不同規模搜查行動。有些時候,高調將大批青少年帶署調查,目的是要對吸食、販賣軟性毒品活動起阻嚇作用,告誡青少年應潔身自愛,切勿行差踏錯。
事實上,政府因應青少年濫用藥物大幅上升情況,已由法例、宣傳、教育等方面多管齊下處理。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一第一部,正式將俗稱「K仔」的氯胺酮列入危險藥物範圍。
最近,律政司鑑於緝獲「忘我」毒品激增,促請上訴庭頒發更嚴厲的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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