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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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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30] 廿消費者聯手告東芝

 【本報訊】北京二十九日消息:發端於十個月前的東芝筆記本事件並未不了了之,今天,中國消費者在北京對東芝正式提起了共同訴訟。

 下午二時,北京豐聯律師事務所、高朋律師事務所、惠誠律師事務所、隆安律師事務所的八位律師,代表吳俊生等二十位東芝筆記本電腦中國用戶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東芝株式會社提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針對的是東芝株式會社隱瞞產品缺陷欺詐消費者一事。

 代理律師透露,中國用戶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裁定本案為人類不確定的共同訴訟案件,並依相應法律程序進行審理。判令東芝株式會社按購機價款的一倍向用戶承擔賠償責任。

 東芝事件於去年五月發生後,共有六名消費者起訴了東芝,但均為個案立案。至今為止,案件尚一直在走程序,沒有結果。涉及到這款東芝筆記本的中國用戶共有二十萬。有關人士認為,此案只有立了集團共同訴訟,才可能真正打下去。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了二十位原告的代理律師提交的起訴材料,並將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審理,決定是否立案。據了解,按照法律程序,七天後應該得到答覆,但由於此案的特殊性,估計時間可能會有所延長。

 我國目前尚未有一起共同訴訟案勝訴。圍繞東芝事件的共同訴訟案能否立案和勝訴具有典型意義,社會各方為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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