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03] 巴塞爾協議改變銀行體制 放大圖片
香港畢馬威銀行業務合夥人曾耀強(左),香港畢馬威銀行業務合夥人華馬田。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昨日就新巴塞爾協議舉行記者會及與銀行界會面,香港畢馬威銀行業務合伙人曾耀強表示,巴塞爾協定的新資本要求會於二零零四年才推行。預計本地大部分銀行均會遵守有關條約,而金管局亦已成立小組研究新協議的推行及影響,不過,他認為,將來監管機構在監管方面應會面對更多挑戰。
會涉及大量資訊處理
他認為,由於新協定將改變銀行最低規定資本要求的計算方法,及改變銀行管理資本的方式。所以若銀行實施該條約後,需要重組銀行內的資訊系統以應付新協定,因為銀行要就各評級公司的評估,相應調節所需的借貸資本,以及評估當中的借貸風險,故會涉及處理大量資訊。
他續解釋稱,新巴塞爾資本協定要求,包括銀行可衡量信貸風險及營運風險的資本要求,改變最低規定資本要求的計算方法,及改變銀行管理資本的方式,以選擇最切合自身的最低資本要求。同時,新協定首次建議以外部評級機構的評級來評定銀行的最低規定資本。
另外,按照規定的最低資本金額,銀行可自行釐定內部資產額度目標,以應付特殊的風險狀況,而監管機構則負責查核銀行的資本目標是否合乎銀行的風險狀況。其次,新協議希望擴大銀行的披露範圍,以維護市場利益。
曾耀強認為,上述情況應對大型銀行較有利,因為部分大銀行已發展行內的資訊科技,而且它們亦能夠承擔有關開發成本,加上其有更強的風險管理經驗,故在此方面較有優勢。中小型銀行方面,或會出現合併、合作或收購的情況,以配合發展資訊系統的成本及需要。不過,對於中小型銀行合組聯盟,他則表示,組聯盟是一個可行的辦法,但由於風險管理是要針對個別銀行的用戶及生意對象而制定,故聯盟亦未必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情況對大銀行有利
香港畢馬威銀行業務合夥人華馬田認為,對於風險組合較高的銀行來說,新協定令其可能要提高資本要求金額,因為亞洲區銀行的貸款組合風險較高,故相信亞洲區銀行未必能從新規例中受惠。不過,對目前信貸評級較高的銀行,短期資金成本則會更便宜。另外,由於新協定較為複雜,因此也可能增加銀行的遵循成本,新協定建議就營運風險計算資本費用,預料該費用約佔資本要求的20%。
曾耀強指出,推行巴塞爾資本新協定後,銀行需要就此考慮如何定位,如加強發展大型項目、資本性項目或一般性的零售項目等。同時管理層亦要檢討現有政策,如何配合新的資本需求。被問及未來銀行會否傾向借款予信貸評級較高的企業時,他則回應說,在新的協定下,銀行要為信貸評級較低的企業預留較多的資本,令交易成本增加,此影響最終亦會反映在貸款利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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