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1年4月4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1-04-04] 當然選委應棄非當然議席

 【本報訊】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開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政府會考慮議員們提出的意見,在條例中加入條文,要求在選舉委員會中擁有超過一個議席的委員放棄非當然的議席,讓政府可以將這些空缺拿出來進行補選。另外,為了令所有候選人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政府亦會考慮是否把行政長官的投票日期鎖定在某一日。

 有關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二次會議,會上討論了條例中有關選舉委員會及投票日期的安排。在會議上,劉慧卿議員提出,選舉委員會中有一些委員具有超過一個議席,由於每人只有一票,最後可能會出現選委會不足八百人的情況。

有需要將籌組第二屆選委會

 孫明揚回應說,選委會的組成有八百人次,而所有香港立法會議員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都是選委會的當然委員。他說,目前立法會議員中有四名議員具有這雙重身份,由於立會議員與人大代表有不同的任期,政府不能要求他們辭退其中一個選委會議席,以免日後當立法會或人大代表換屆時,落選者失去了選委會的當然議席。他表示,立會議員劉炳章、余若薇是選委會的當然議員,同時又是他們所屬的弁酮玊O的選委會委員,因此,選委會相信不可能出現八百名委員。

 吳靄儀認為,由於選委會委員要對界別負責,亦不希望浪費公帑進行補選,因此,難以要求他們自行辭職,政府應該在條例中加入條文,要求這類有雙重身份的選委放棄非當然的議席。張文光亦指出,這些弁酮玊O的空缺可以拿出來進行補選。不過,身為主角之一的劉炳章認為,除非這類選委自願放棄議席,否則不應剝削他們應有的權利。

 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向孫明揚表示,委員會的主流意見似乎認為政府應該在條例中加入辭退非當然議席的機制。孫明揚表示,政府會考慮議員的意見,稍後會向議員提供文件,解釋政府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另外,法例規定選委會由組成日起計算,任期五年。釭曮C表示,根據法例的精神,第一屆選委會的任期將於二○○五年七月十四日完結,假如第二任特首在這個日期後出現了空缺,政府有什麼安排。

 孫明揚表示,根據法例規定,若有需要,政府可以立即籌備組成第二屆選委會,以選舉新一屆特首來填補空缺。委員會亦討論到投票日期的問題。政府提交的草案建議由特首指定在其任期屆滿前六個月內的任何一日為投票日。多名議員建議政府在法例中指定某一日為投票日,讓所有人都清楚知道何時進行選舉,這樣,所有有意參選的人士都可以心里有數。孫明揚說,由於特首隨時也可能出現突發性的空缺,因此,指定一個日子為投票日並不可行。

 有議員提出,政府可以指定在特首任期屆滿前某個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的這類方式,使所有人都知道何時為選舉特首的投票日。葉國謙表示,可以採用一種方式,規定最早及最遲在何時進行投票。張文光表示,政府應該規定由宣佈選舉日期到投票日,最少要有三個月時間,讓候選人推動其競選活動。孫明揚回應說,議員提出把選舉鎖定某一日,以及縮短給予特首指定投票日的彈性等問題,政府稍後會向委員會提交文件,講清楚採用各種方案的優、缺點,再行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