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0] 政府聽取版權法實施意見 放大圖片
謝肅方表示,對於各界的批評及意見,政府持開放的態度。
本報記者 王燕平
知識產權署長謝肅方昨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對於社會上批評版權新法例的聲音,政府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後再作決定。至於是否改例,政府持開放的態度,現階段未有任何具體的方案。他說,改例是其中一個辦法,政府同時亦希望報業和出版界能夠盡快設立一個集體授權機制,方便用家取得授權。
盼報界盡快設立授權機制
自新版權條例於本月一日實施後,坊間不少批評認為新例過於擾民,有政黨更要求政府重新修改法例。本報日前也有專版報道了社會上的不同意見。政府有關部門如何看待這些批評,本報記者昨日專訪了知識產權署署長謝肅方,他表示,政黨代表用戶,有這樣的意見並不為奇,報界和出版界則可能有另一種考慮,
謝肅方說,其實,香港自一九一二年以來已有版權法,新例與舊例的最大分別是新例將侵權行為刑事化,只要有人投訴和有初步證據,政府的執法部門(即海關)便要進行調查,如投訴屬實便作刑事起訴。至於舊例,版權和商標擁有人如發現遭人侵權則須循民事訴訟途徑提出申訴。但是,費用十分昂貴。為了保護版權所有人的利益,打擊侵權行為,政府於是提出修例,把侵權列入刑事罪。
新例實施後,市民最大的反映是它對複印剪報所帶來的影響。謝肅方承認,現在市民想複印報章或雜誌,的確沒有以前那麼方便,但他們可以向版權擁有人申請野i證。他說,香港的企業目前仍沒有這個習慣,其實在外國是一件很簡單的事。而美國、澳洲和英國等地都有報章集體授權機制。
新例針對商業上侵權行為
謝肅方強調,新版權條例主要是針對商業上的大規模侵權行為,並不是刻意擾民。他說,據他所知香港的報界亦正在研究設立集體授權的機制,令用家可以很容易取得授權。他說,市民亦無須過分緊張,因為政府已去信各報館,他們大都表示如果用家有計劃申請野i,他們暫時都不會提出刑事起訴。
對於有批評指政府在實施有關條例前宣傳不足,謝肅方不同意這種說法。他表示,政府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已不斷推廣這方面的公民教育,可能是市民未到法例真正實施的一刻都未有留意。以他個人為例,這兩、三個月來,出席過有關這條新例的研討會也超過二十個。部門在二月和三月亦與商界合作舉辦一些有關「管理企業軟件」的培訓課程,參加者超過四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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