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3] 粵七部門十三措施促出口
【新華社廣州十二日電】為創造良好環境,促進外貿發展,廣東省外經貿廳、財政廳、國稅局、人行廣州分行、外匯管理局廣州分局、海關廣東分署、廣東檢驗檢疫局等七部門,最近聯合制定了十三項措施,鼓勵企業擴大出口。
這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大力推進科技興貿,鼓勵和扶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技術出口,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國際競爭,促進加工貿易出口、重點地區、出口大戶和大宗產品出口等諸多方面。
財政金融方面,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出口信用保險;對生產企業大型成套設備和技術含量高的機電產品出口項目,爭取優惠貸款、貸款貼息;大力發展銀貿合作,向出口退稅佔用資金量大的企業提供出口退稅封閉貸款;
海關與檢驗檢疫機構,對經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重點企業、加工貿易A類企業優先辦理出入境手續;幫助企業利用普惠制擴大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根據不同商品特點實施分類檢驗管理;進一步提高出口收匯核銷工作效率,企業交辦核銷單證的審核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外,廣東省還將對出口大戶給予優先安排相關配額、優先辦理出口退稅等方面的傾斜;並將加快建立和推廣「外商投資企業原材料網上交易會」,以方便加工貿易企業採購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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