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3] 台「立院」重懲羅福助 放大圖片
在台灣「立法院」通過羅福助停權六個月懲處案後,李慶安召開記者會感謝各界支持。 (中央社)
【據中通社十二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立法院」今天以一百五十五票贊成、三票反對、二票棄權的比數,通過對「立委」羅福助六個月停權案,這是該院有史以來首次經院會正式通過的懲戒案。
羅福助於三月二十八日因黑道介入景文事件與李慶安對質時毆打李慶安,而於上週被「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通過停權六個月懲處。台灣「立法院」今天加開院會處理這宗懲處案,各黨派均發佈甲級動員令,不過二百一十九席中,只有一百六十四人在場。由於無黨籍聯盟要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將六個月改為三個月,「院長」王金平宣佈休息協商。協商過程中,無黨籍聯盟認為這個事件已經淪為政治鬥爭工具,堅持修正為三個月,歷經一個小時,雙方不歡而散,正式訴諸表決。
表決時除無黨籍聯盟由於「無力回天」而全部退席抗議外,國民黨出席率也不佳,並有多人跑票。會上僅一百六十人參與表決,結果一百五十五人贊成停權六個月,三人反對、二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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