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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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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5] 政府應助被內地扣查港人

 【本報訊】在昨日一個討論「中港兩地通報機制是否完善?」的論壇上,多名政黨代表及專業人士認為政府對較早前印製的「協助在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宣傳不足。他們又表示必須平衡兩地法律原則性的差別,兩地移交逃犯的問題才可以取得更佳的進展。

 民建聯副主席盧志強指出,政府雖在今年一月已頒佈「協助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但宣傳嚴重不足,令幾乎百分之九十的居民不知道政府可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內地律師資料及諮詢服務或跟進案件進度等。

 港進聯發言人、中國法律顧問朱容表示,在現時的機制下,內地部門會盡快通知被拘留人士在港的家人。不過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甚至在一些偏遠地區的商業糾紛,若事主不主動要求協助,香港特區政府根本無法從正式渠道得知被扣留人士詳情。

 全國人大港區代表李鵬飛、中大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則批評內地某些部門不依法辦事,令港人無理被扣。王友金更直指特區政府只是擔任兩地信差,給有關人士及部門傳送事件的角色。

 盧志強建議政府需先確定事件是由內地哪個部門負責,也要確定兩地通報機制中,內地的「對口」單位,以加快溝通效率。而王友金、李鵬飛亦強調政府必須保障港人權益,一旦發生問題,應代表市民與內地部門商討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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