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5] 食肆辦公室或全面禁煙
【本報訊】醫學界立法會議員勞永樂和民主黨的羅致光,計劃提出私人法案,修訂吸煙公眾衛生條例,擴大禁煙區,但有政黨擔心會對飲食界造成影響。
現行法例規定超過二百個座位的食肆要有至少三分一的地方劃作禁煙區,辦公室就無包括在內。建議的私人法案是進一步擴大禁煙範圍,在所有室內食肆同辦公室全面禁煙。有份提出私人法案的勞永樂表示,現行的吸煙公眾衛生條例執行上遇到好大困難。但民建聯的陳鑑林及代表飲食界的張宇人擔心會對飲食業造成影響。有關私人法案已提交律政司研究,但仍要得到立法會主席同行政長官批准,才可正式提出。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認為,現行法例不能保障僱員在辦公室內避免吸入二手煙,因此支持草案,認為內容同他們一直爭取,將食肆同辦公室全面禁煙的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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