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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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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5] 判詞:刺破大腸非電話引起

 此外,傳媒廣泛報道第二次手提電話通話,稱是與一名汽車經紀談汽車買賣事宜,可是並無證據支持這一點,事實上,有證據顯示第二次手提電話通話中,沒有提及過汽車。

 最後在判詞末段,醫務委員會得悉在手術室進行治療及手術程序時講電話,並非不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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