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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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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18] 石家莊大爆炸案昨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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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靳如超被押上法庭。 (新華社)

 【新華網石家莊十七日電】石家莊「三•一六」特大爆炸案今天上午由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公開審理。靳如超等四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審判。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靳如超於二○○一年三月九日在雲南省馬關縣將韋志花殺死後畏罪潛逃,不久潛回石家莊。孤注一擲的靳如超出於私人報復,於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凌晨,先後在石家莊市棉三宿舍、市建一公司宿舍等多處引爆炸藥,造成一百○八人死亡和三十八人受傷,從而釀成了一起震驚中外的爆炸案,給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危害,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涉嫌爆炸和故意殺人犯罪。鹿泉市黃壁莊鎮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順、郝鳳琴,於二○○○年四月以來,在木村一廢棄水泥廠內,以熬氨水做化肥為名,非法製造硝銨炸藥十餘噸,先後賣給幾間採石廠,先後得贓款二萬餘元;二○○一年三月十四日,又將非法製造的硝銨炸藥賣給靳如超,得贓款九百八十元。此兩人涉嫌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犯罪。在石家莊市打工的重慶市墊江縣三角村人胡曉洪,於二○○○年六月將自己在一採石場開山用的雷管五十枚、紙捻二十餘根,賣給靳如超,得贓款三十三元,涉嫌非法買賣爆炸物犯罪。

 靳如超於二○○一年三月十六日製造爆炸案後畏罪潛逃。為抓獲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公安部立即在全國發出A級通緝令,並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三天的集中統一搜捕行動。在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下,靳如超於三月二十三日被廣西北海市公安幹警抓獲。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在查清靳如超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大量犯罪事實後,於近日依法提起公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今天,當地各界群眾、部分地方人大代表及受害者家屬代表旁聽了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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